□本报记者 葛勇进
本报讯 又到一年种苗生产销售高峰季节。近日,省种子管理总站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种苗产业管理服务水平,引导种苗产业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省瓜果蔬菜等种苗产业发展迅速,生产经营企业大幅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据统计,目前,全省从事种苗生产经营的主体上百家,其中年产种苗200万株的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24家,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嘉兴、金华、丽水、台州、衢州、温州等市,年提供西甜瓜、茄果类、甘蓝、西兰花等瓜菜种苗约2.6亿株,占全省种苗生产量的80%以上,为全省种苗稳定供应提供了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开展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加快种苗生产经营规范化发展。结合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重大契机,落实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摸清当地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农作物种苗情况和需求,分类指导,有组织地引导符合条件的种苗主体申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经营时间长、产品质量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较高、社会影响面广的主体优先发证。
采用集约化设施育苗具有省工省本、育苗效率高、种苗抗灾能力强等优点,能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培育种苗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创新机制,培育一批专业化、集约化种苗生产骨干企业和育苗示范场,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为种植户提供优良种苗。同时,要加大对种苗规模生产主体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引导,建设稳固的种苗基地,达到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抗灾能力强的要求,保障种苗质量,满足种苗市场供应。据悉,省里将出台政策,加大种苗基地建设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含量较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种苗生产经营主体,改善育苗温室结构、育苗机械装备及育苗温室环境调控设施,提升种苗生产经营主体科技创新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特别是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通知还要求各地发挥种苗骨干企业和育苗场的品种推广功能,加强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通过品种展示、培训宣传、优惠销售等措施,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鼓励种子企业开展种苗生产经营服务,拓展服务功能。此外,因工厂化育苗产业投入大,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风险,各地要探索建立育苗保障机制,将种苗生产列入农业政策性保险,提高种苗生产经营的抗灾自救能力,确保我省种苗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