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消保委发布一季度我省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1484件,解决110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22万元。
房地产群体性投诉大幅增加
与2018年一季度相比,2019年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量同比增长73.8%,数据增长的一大原因在于房地产群体性投诉,尤其是全装修商品房群体性投诉数量大幅增加。
我省于2016年起大力推行住宅全装修,当前正进入全装修商品房集中交付期,随着交付楼盘的增多,有关全装修商品房的投诉也持续走高。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装修质量问题。如墙体、吊顶开裂,地砖、墙砖空鼓,墙纸发霉,粉饰层脱落,大理石色差,台盆、淋浴房漏水,空调、地暖不能正常运行,空调风口、出水管口渗水,移门脱落,电路开关位置不正等问题。
实际交付与宣传、约定不符。一些楼盘高端宣传,低标配置,实际交付房屋装修工艺与样板房相比相差甚远,装修粗糙、工艺水平低劣,开发商为逃避监督擅自提前拆除样板房,房产品质、配套设置降级。
合同协商不平等。房产开发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在购房合同外,以认购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等形式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含糊约定规避责任,强制、捆绑销售。
装修价格问题。如房地产经营者未在销售现场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装修报价和实际装修用材的价值金额相差悬殊,将公摊面积计入装修价格,以各种名义收取不必要的费用等。
互联网消费贷问题凸显
消费贷作为一种新兴消费模式,主要是指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一种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产品。与传统贷款相比,消费贷具有门槛低、使用方便、审核快捷、放款迅速等特点,常见于教育培训、医疗美容、数码产品、租房等消费场景,其为消费者提供贷款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消费风险。
消保委组织接到的消费贷领域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特点:
经营者刻意隐瞒贷款业务。一些经营者刻意隐瞒或模糊与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消费贷款关系这一事实,使消费者误认为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都是和经营者签订的,导致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并不清楚自己已经办理了消费贷。
经营者虚假宣传、诱导办理消费贷。一些金融平台宣传“低利息”“无风险”来诱导消费者申请贷款消费,消费者开始还款后才发现实质是“高利息”“高风险”,部分经营者也会通过差异化的优惠支付条件诱导消费者采用分期方式付款。
经营者未尽充分告知义务。部分经营者向消费者介绍消费贷时不明确告知贷款业务的提供方,对于贷款利率、违约责任、存在风险等事项未充分告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霸王条款”。如合同中对利息、违约金等约定不明确,利息约定过高,收取高额服务费和滞纳金,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豁免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滥用解释合同条款的权利,过度收集和违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等。
此外,消保委组织在投诉案例中还发现,存在如果发生经营者“跑路”或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想解除合同等情形,由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和贷款提供平台属于独立的两个主体,消费者仍需要继续偿还贷款,从而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
对此,省消保委提醒,互联网消费贷风险很大,消费者一旦丧失还款能力导致逾期还款,将会产生较高滞纳金,并且容易陷入以贷还贷、利滚利的恶性循环,一些贷款平台还可能会对逾期还款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催收。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合同缔结主体、还款方式、利息、服务费、滞纳金等合同内容,对于网络消费要特别注意是否捆绑了消费贷款,同时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理性消费,切勿过度提前消费。
价格欺诈依旧严峻
今年我省推进放心消费建设七项举措之一便是严打价格欺诈行为,要求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一季度,全省消保委共受理价格问题投诉582件,投诉主要集中于食品、日用商品、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电信服务等领域,经营者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依旧严峻,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经营者未落实明码标价。目前大型商超或中大规模的经营店面里,明码标价已基本落实到位,但仍存在部分规模较小的商家不明码标价,如一些中小型餐饮店,由于一些时令菜蔬和水产等商品价格不稳定,商家的明码标价也未落实到位。
价格误导。包括虚构原价,先涨后降,虚假优惠促销,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使用误导性的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购买。
货价不符。定价虚高、质价不符或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导致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与价格不符,如对于一些称重产品过度包装,导致实物实际缺斤短两。
经营者制定“霸王条款”。部分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强迫消费。 任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