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烟却仍为他人送货,四川籍司机江某为了挣3000元运输费,将面临2年有期徒刑和5万元的罚金。近日,永嘉县法院审结了此案。江某平常在福建漳州至浙江嘉兴往返跑货运生意,主要运输水果和蔬菜。2018年11月10日中午,他在漳州云霄县水果市场外候客。次日清晨6点多,一货主以3000元运输费托姜某运送2吨左右的鱼干至上海奉贤区。
江某说,按照规定,拉货前要验货。货主用绿色的编织袋装着货物,没有任何鱼腥味,江某怀疑货有问题,询问了两句。但货主强调就是鱼干,并且不让他开箱验货,要他路途中除了吃饭不准休息,尽快赶到上海,具体送货地址等到了上海奉贤区才能告知。货物分量很轻,而货主又这么警惕,根据多年经验,江某心想这批货十有八九是假烟。但想着价格不错,他就开着车往上海赶去。
当晚23时许,永嘉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永嘉县沈海高速温州大桥北乌牛段查获该车辆,从车内查获利群(新版)牌香烟4200条,计84万支。经鉴定,该批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货值合计人民币58.8万元。
说法: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明知他人销售伪劣烟草制品仍帮助运输,货值金额达58.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江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日前,永嘉县法院一审作出如上判决。
运输假烟是否构成犯罪,关键是运输人是否“明知”是假烟?本案中,如果江某并不知情运输的货物是假烟,也没有收取超额运输费用,更没有采取规避执法部门检查等掩饰措施,则江某不构成犯罪。一旦知道所运输的货物是违禁品(如假烟、毒品等),运输者则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警、举报,才能有效规避自己的刑事法律风险。
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应该拒绝运输来历不明的货物,拒绝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货物,拒绝运输需要采取规避执法部门检查措施的货物,因为这些货物极有可能是违禁品,运输者很容易被司法实践理解为“明知”而成为共犯。
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