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工资条里看巨变

  发多少工资、花多少开支,这是多少年来家家户户要算的账。
  不少年长者还记忆犹新,“过去一家收入光应付吃穿就捉襟见肘”,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资的增长成为最直观的感受。与此同时,就业门路多起来,收入来源多元化,口袋里的“蛋糕”越来越大了。
  工资收入大幅增长
  300多张工资条整齐粘贴排列着,一些工资条上印有“粮价补贴”“灭鼠补贴”等特殊词汇;早年间月工资还只有几十元,到后来突破百元,近几年已是数千元。这些特殊纸条,是山东青岛已退休的张老师的珍藏,蕴藏其中的变迁历程,也是属于一代人的共同记忆。
  千万家庭物质生活的改善,就隐藏在这些工资条变化的数字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前,我 国 平 均 工 资 增 长 较 慢 ,1952-1978年,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从445元增加到615元,增长了3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不多。
  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快速增长。2018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工资达到82461元,是1978年的13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了18.3倍,年均实际增长率为7.7%。
  十八大以来,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为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平均增长7.4%,高于同期GDP增速,我国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
  分配制度适应发展需求
  不久前,一些省份陆续公布调整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劳动者将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
  工资收入的大幅增长,既得益于整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也离不开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已搭建起“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框架。国家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工资指导线和非竞争类国有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健全完善了最低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谭中和说,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进入21世纪,工资分配原则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更多关注低收入群体,着眼于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这种政策的调整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符合我国实际,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过去,老百姓的收入,农民靠土地,城镇居民靠工资。今天,进城务工、创新创业,各类增收路子五花八门,收入来源十分单一的情况成为了历史。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不再占据绝对主体,经营、财产和转移性收入比重增加。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3%,比1964年提高8.4个百分点;人均财产性净收入占比为10.3%,比1985年提高9.8个百分点;人均转移性净收入的占比为17.8%,比1964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由集体工分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转为家庭经营、工资和转移性收入并驾齐驱。改革开放前,农村居民从集体得到的工分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1956年,农村居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4%。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农户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上升。随着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来源。进入21世纪后,随着各种惠农补贴发放、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和脱贫攻坚政策的深入推进,转移性收入也得到快速增长。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6.7%,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3%,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0%。
  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认为,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仍有增长预期。与此同时,要想方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创新和产业升级换代,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更好实现包括工资在内的收入增长。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李婕/文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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