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欢喜过大年·提醒

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

  年味越来越浓,“年关”考验亦如约而至。
  “不要以为不收钱不收卡就没事,收了土特产一样要受党纪处分。”日前,杭州市临安区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海平在该区财政局上廉政课时,结合新近查处的临安公交公司集体贪腐案,给全体干部职工提醒。“马上过年了,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给大家吹吹风、醒醒脑,不要在这些事情上跌跟斗、犯错误。”
  说到临安公交公司集体贪腐案,还得从当初公司改制说起。几年前,临安公交公司实行改制,并入杭州公交集团。其间,一大批公交车陆续被置换和更新。这些车辆基本被“苏州金龙”的汪某和“厦门金龙”的周某两人代理。随着业务往来增多,两人与公司一位潘姓副经理及其他3人逐渐熟络起来。此后,每逢春节等节假日,汪某和周某都会送一些大闸蟹、高梁酒、茶叶等土特产给他们,每次三五百元。
  2019年4月,汪某和周某因串通投标罪被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逮捕。随后,两人交待了向潘姓副经理等4人送礼的情况,其中潘姓副经理收受烟酒等礼品共计价值2.78万元。4人均受到党纪处分。“年关”就是“廉关”,还是“敛关”,关键是让内在的自律发挥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高度清醒,自觉严格地把“过节收礼”和正常的人情往来区分开来,坚决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过一个欢乐、清廉、安全年。
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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