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昆明每月一天无车日

车主喊退养路费

  最近,昆明市政府以公告形式规定:从10月27日开始,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为昆明“城市无车日”。自此,该市成为全国第一个月月都有“无车日”的城市。“无车日”关系到各个群体的切身利益,自然会有不同的声音。第一种声音,是对“无车日”心存疑虑。车主张云说,昆明市政府定下“无车日”有法律依据吗?“无车日”是否侵犯了公民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使用权?如果车主不听劝阻,交警有法律依据罚款吗?银行职员李航宇则说:“养路费我可是交了整整一年,政府规定我有12天不能开车上路,是不是该把多余的钱退给我?”第二种声音,是对“无车日”持反对态度或者持“无用论”。市民薛嘉说,自己做服装生意得靠汽车送货,打车成本太高,“我做生意可是生计问题啊”。市民许伟则反问道:“‘无车日’给个人出行和整个社会增加了那么多成本,但到底有多大作用?我不看好。”
  但是更多市民拥护月月“无车日”做法。市民李万友说,每年的“无车日”由一增加到十二,不仅是数量上的递增,更是质上的飞跃,其作用和意义远不止于十二天“无车日”本身。市民符江说:“月月无车日,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政府的决心。”
  不过“无车日”也暴露出我国众多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软肋”。昆明市交警部门承认,目前公交车辆只承担了23.5%的客流量,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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