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从明年1月1日起

宁波外来务工者社保由企业全额买单

  近日,宁波市正式出台《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全市285万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由用人单位全额缴费,额度与原缴费方法相比,降低了60%。同时,参保人员可享受的社保待遇与现行政策基本相同。
  同时,“人走,社保跟着走”在宁波即将成为现实。根据新办法,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全市范围内衔接转移,即使离开宁波,社保也有相应的转移、保留和终止措施。以后,劳动力的流动将更加顺畅。 (李月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