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六个子女探望少

八旬老人诉求“精神赡养”

  近日,一位年逾八旬的老母亲将自己的6个子女告到了北京海淀法院。老人说,她现在年纪大了,行动不便,非常希望6个孩子能够经常来看望她。在诉讼请求中,她除了要求6个子女每月给付她赡养费200元外,还请求他们每人每月至少探望她3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
  该案的主审法官魏九川说,老太太跟着其中一个孩子生活,其他的几个子女也都在北京。其实,老太太经济上没有什么大问题,收入甚至比个别子女还要高。老太太的目的不是钱,更多的是想让子女常回去看看她。虽然老人希望子女多去看她,但客观考虑子女的状况后,法院主持了调解,老人最终同意放弃了第二项诉求。 (摘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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