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护村队抓错人 村委会要赔钱

  金华金东区某村的护村队因抓“小偷”抓错了人,并还对“小偷”进行了搜身、捆绑、殴打等。组建该护村队的村委会日前被金东区法院判决赔偿被错抓的路人医疗费用、精神抚慰金等损失1.4万余元。
  29岁的阿忠是金东区曹宅镇西京村村民。今年6月24日凌晨2时左右,阿忠上完夜班回来途经某村时,不料碰到了该村的护村队。
  半夜三更,陌生人阿忠出现在村中,护村队员就误以为他是小偷。于是,阿忠被带到村里的操场,后又被带到村委会办公室。期间,阿忠遭到搜身、捆绑、罚跪、殴打。此后,护村队用阿忠的手机联系上了他的父亲。经阿忠所在村出面交涉,凌晨4点30分左右,经派出所调查后,阿忠才被放回家。
  当天上午,阿忠就感到头昏乏力,医院诊断为多处挫伤,脑震荡,左肾挫伤,先后花去医疗费1.1万余元。为了讨个说法,阿忠在伤愈后向金东区法院提起诉讼。 (李蕾俊 余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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