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省“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民生

  本报记者 袁 卫 陈小平 实习生 俞 清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根本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正在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民生问题成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最关注的热门话题。本报记者特意采访了省“两会”部分代表、委员,共话民生问题。
  省人大代表、温岭中苑花卉基地总经理林丛花:
加大支农力度,扶持农民创业
  在这次省人代会上,民生问题广受关注。对我们农民来说,最大的民生就是把产业做大做强。省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大对“三农”投入,尤其是今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我感受很深。农业要做大做强,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希望今后政府能加大投入,给农民创业以更多的保障。
省政协委员、浙江医院副院长曹永葆:
加快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据资料显示,我省农民工总数达1780多万人,其中本省籍1260万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研究,对农民工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养老保险政策;制定特殊的政策法规,允许农民工的个人账户能够在省内自由、全额转移;进行农民工养老保险监管中心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特色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省人大代表、嘉兴高级中学校长徐新泉:
提升农村基础教育水平
  要更好地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应当加大教育投资和融资改革力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捐资助学。还要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素质,通过出台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政策,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奖励制度,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
  省政协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杰:
构建农村法律援助制度
  应在县一级设立农村法律援助中心,并在乡镇(街道)设立办事处;同时要进行法律援助力量的合理配置和整合,加强乡镇司法所的建设,改革农村法律服务所,由乡镇政府统一协调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义务法律援助律师等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省政协委员、省科协副主席姚克:
做大“新农合”基金
  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要彻底解决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困境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需从加大政府投入,发挥集体经济作用,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捐助等方面提高筹资水平,继续做大“新农合”基金。假如我省参合农民的人均筹资水平能够从2007年的90元提高到150元,就能基本确保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
  省人大代表、杭州市余杭区农业生态与植保总站副站长汪爱娟:
加强公共服务,改善农民生活
  政府在今后应当多开展一些组织化程度高、切实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将千家万户最难干、干不好的事交给服务组织来做,提高农业生产活动的组织程度。凡有利于农民身体健康,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生产环境的,政府都要加大扶持力度,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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