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借钱不还会有牢狱之灾

  几年前,开化的吴某向人借了一笔钱。还款期限到了,他却分文不还,结果被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其偿还借款,并查封了其网吧的财产。但吴某不但拒不履行,还“搬走”了被保全的财产。近日,潜逃在外的吴某被警方抓获,因其父母积极代其偿还了借款,吴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吴某今年26岁,家住开化县城关镇。2005年11月,因经营网吧需要,吴某向当地人汪某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书,约定了借款利息,并确定借款期限为2005年11月1日至2005年12月10日。
  借款到期后,汪某上门催要,吴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多次催讨后,吴某依然分文未还,无奈之下,汪某将吴某告到开化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吴某经营的某网吧冻结其转让行为。法院依法受理后,予以诉讼保全,查封了网吧内的30多台电脑。
  2006年10月18日,开化法院作出判决:吴某返还汪某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借款期限内的部分利息。半个月后,吴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生效。然而他仍然不还借款。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两三个月,见吴某不履行判决,汪某于2007年1月2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向吴某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但吴某还是不履行义务。
  2月13日夜,吴某叫上几个人,把法院查封的30多台电脑全部拉走,悄悄卖了5万元。之后,吴某潜逃到上海、杭州等地,以打工为生。
  同年7月6日,因吴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开化法院将案件移送给开化县公安局进行侦查。7月30日,吴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被列为公安部网上逃犯,进行全国通缉。
  今年1月6日,通过调查摸排和技术手段,正在上海市松江区一家单位里打工的吴某被上海警方抓获归案。
(夏春新 兰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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