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造林质量,江山市近日推出了“阳光供苗”活动。
——公开价格。由江山市林木种苗站向各乡镇、村适时发布常见苗木的市场参考价,供各地参考。
——公开招标。对村庄绿化等工程造林用苗,提倡招标采购苗木或与绿化施工捆绑招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规避。林业干部职工不得为用苗单位采购苗木,不得代收代付苗木款,更不得把自己培育的苗木强行推销给用苗单位。
——健全制度。林业干部职工培育的苗木,在本市出售的,须在售出后10天内向市林业局纪委报告,说明销售苗木的规格、数量、价格以及销售方式、购苗对象等。
(江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