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畜牧兽医

婺城村级动防抓得实

  为夯实动物防疫基础,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近日,金华市婺城区出台了《村级动物防疫管理实施意见》,就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经费保障、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明确,给当地村级动物防疫员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根据该《意见》,婺城区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各乡镇的村落分布和畜禽饲养状况来配置,全区561个村共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55名,给每个村级防疫员确定了基本工资,另外,春秋两季动物防疫经费根据工作量和完成比例核定补助,奶牛“两病”检测和耕牛血吸虫病普查等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量给予补助。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并由各乡镇(街道)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责任书和劳务合同。
  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职责为:动物防疫注射、生物制品管理、产地检疫、牲畜标识(票证)管理、档案管理(包括养殖档案、免疫档案、检疫档案和各类报表)、疫情巡查与报告、病死动物处理,并承担动物防疫联场带户责任以及有关的畜牧业调查工作。
  该《意见》还针对动物防疫中时常会出现的免疫反应出台了相应的补助管理办法。若有动物因免疫产生不良反应的,建立免疫不良反应补助档案,补助直接损失的60%,从区、乡财政动物防疫检疫专项资金中列支。若因动物防疫员技术过失造成动物免疫不良反应的,防疫员承担补助款的25-30%;动物防疫员知情不采取抢救措施的,按责任大小承担补助款的10-20%。防疫员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过失责任的,将被解聘。(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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