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浙江农作

我省早稻即将开秤收购

省粮食局公布违反收购政策监督举报电话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卫梁)这两天,兰溪溪西粮库的工作人员正在清扫、消毒粮库,对粮库中的烘干机、水分检测仪等设备作最后的检测,迎接即将开始的早稻收购工作。记者从省粮食局了解到,再过半个月左右,我省早稻收购将全面开秤。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基本就绪。
  省粮食局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敞开收购我省农民的余粮。鼓励各类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用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粮食收购。今年我省将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不低于75元、中晚籼稻不低于76元、粳稻不低于79元。当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政府委托的国有粮食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在粮食收购过程中,要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做到收购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交售“明白粮”。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对农户交售的粮食水分、杂质超标的,帮助他们在粮站整理、翻晒合格后再入库,使得收购的粮食质量都在国家中等质量标准以上。同时努力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粮食收购入库除杂及输送一体化作业,减轻农民售粮劳动强度。
  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粮食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反收购政策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为保证我省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售粮农民提供满意的服务,省粮食局特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571)85773040、8577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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