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 卫
上世纪50年代,为尽快绿化由于伐薪烧炭、大炼钢铁而形成的大量荒山,省政府先后批建了112个国有林场。半个多世纪以来,国有林场作为我省林业建设的骨干力量,在带动周边林业发展、加快生态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地处偏远、交通落后、历史包袱沉重、生产范围受限等原因,我省目前仍有不少国有林场经济危困、发展滞后、职工生活困难。为加快改革步伐,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国有林场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本报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
记者:请问目前我省国有林场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楼国华:近年来,国有林场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日益突出。首先是经济危困。由于大部分国有林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加上造林任务重、人员负担大等原因,近5年我省国有林场每年亏损额在500-600万元之间,总负债已达4.6亿元,有46个国有林场收不抵支。其次是基础设施落后。在林场732个林区中,不通公路、不通电、不通电话的林区分别有292、210、360个,占林区数的 39.9%、28.7%和49.2%。再次是林场职工待遇低下,2007年林场在职职工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占48.9%,并有50%的林场职工仅发部分工资。现有1700多个职工生活在不通公路、没有电话、点煤油灯甚至是危房的环境下,许多职工人均住房面积不到10平方米。
记者:我省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楼国华: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我省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好生态公益林,管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经营管理科学、基础设施完备、森林优质高效、产业发展充分、资源经营持续、林区富裕和谐”的现代国有林场,力争使国有林场成为现代林业的示范点、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和谐社会的新社区,开创林场工作新局面。
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要遵循生态优先、“少养人、买服务”、可持续发展、属地管理和积极稳妥等五大原则。
记者: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楼国华:一是要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根据国有林场区位重要、生态公益林比重大、建设管理任务重等实际,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国有林场新型管理体制,有利于国有林场事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明确国有林场性质。原则上,对生态公益林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要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其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可增挂“国有生态公益林保护站(所)”的牌子,归口当地林业行政部门主管,主要承担公益职责。其次要核定事业编制和经费,按同类事业单位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到位,确保其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再次是要优化生产管理布局,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要制定配套改革政策。围绕国有林场人员现状,今后主要需做好建立新型用人制度、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全面落实社会统筹和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等四个方面工作。特别是社会统筹方面,省政府文件明确要求,2008年底前,所有国有农林渔场职工均应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三是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各地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国有林场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以建设促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今后几年,省里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四是要保障林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监管。对损害国有林场合法权益、导致国有资源资产流失、随意变更国有林场隶属关系的,要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
五是要统筹林场经济发展。要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提高森林质量。同时,通过多种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森林旅游,实现资源增加、资产增值、经济增效、职工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