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茹)怎样的保障才能让农民自愿流转土地?怎么保证流转双方都受益?流转后如何在确保粮食生产的同时又增加经济效益……省农业厅近日在绍兴县孙端镇榆林村召开土地流转民主恳谈会,厅长孙景淼和大家一起分析探讨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榆林村有耕地2000多亩,由于不少村民在外打工,村里土地自发流转的比例较高。村党支部书记许宝奎直言,自发流转不仅期限不定,土地不能大规模集中连片,流转价还一直上不去。村民们也看到了这些问题,但真的要统一流转,大家又顾虑重重。
村民冯志轩有100多亩土地,都是近几年和村民口头协议流转来的,规模种植使成本降低了不少,因此,虽然近期农资价格都在涨,但只要种粮有赚头,他还想再多种四五十亩。
土地需求甚旺,供给方却犹豫不决。村民许高云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担的风险更大,特别是土地收不回来怎么办?他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措施保障农民利益,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村民陈云天家有3亩多地,但他还是想自个儿种几亩地,只要口粮有保证,劳动时间能自由支配就知足了,所以他目前并不打算流转土地。如果因此影响到土地集中成片,他希望村里能在别处置换一块同样面积的地给他。
土地流转不同于土地征用,价格低了流出方不愿流出,价格高了流入方又承受不起。绍兴县副县长陈吉安认为,双赢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政策上一定要双向保护。他强调说,土地流转没有征地补偿等高额费用,因此财政应考虑给农户适当的补贴。有些地区用土地流转费办理保险,消耗资金太大,还不如改成养老补贴更适当。
因为要承担承包费用,土地流入方往往不愿种植比较效益相对较低的粮食作物。如何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能保障粮食生产?绍兴县农业局局长陈炳松认为,首先要创新农作制度,用经济杠杆调节,推广稻-蟹、稻-虾、稻-鸭等模式,既提高经济效益,又稳定粮食种植。政府也要有意识地从政策上引导农民多种粮,如将土地流转和粮食直补政策相结合等。孙端镇镇委书记马健刚则提出,是否能按不同的区域划分种植点,如经作区就长年种植经济作物,而粮区则专一种粮。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孙景淼指出,我省推进土地流转,关键是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不断创新形式,实行分类推进。各地要逐步建立土地流转补贴、奖励等激励机制,尤其是对粮食生产的鼓励措施,积极培育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市场,加强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完善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