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上塘镇中村党支部书记蒋某、村委会主任叶某等8名村两委成员因涉嫌贪污被移送起诉。
经查明,2006年6月,时任上塘镇中村党支部书记蒋某与村主任叶某、村支部委员李某、柯甲以及村委会副主任胡某、村委会委员冯某、朱某、柯乙等8名村两委成员,在上塘镇政府征用鹅浦河公园地块并按比例返还三产用地给中村用于安置房建造过程中,经共同商谋,以每套19万元的价格将3套安置房指标出卖给他人,赚取差价7.5万元。2007年1月,蒋某等8人开会研究欲私分这笔钱,经过共同商谋,采取虚报中村原办公楼前期费用支出的方式,从永嘉县县城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骗取补偿款9.8899万元。两项共计17.3899万元,叶某得款1.2万元,其余7人每人分得2万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被追回。
(吴祖坚 佳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