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原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一直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意见》以土地制度为核心,在新的起点上设计并实施了新一轮农村改革。首先是土地承包长久化。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让农民对土地政策有了长期的预期,吃下了长效“定心丸”。产权的稳定可促进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作为一个要素自由的流转,更好更多地与资本、技术、人才结合,《意见》强化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使农民充分享有土地承包的各种权益。当一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领域转移时,城市往往难以很好地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保问题,这时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还可履行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
同地享受同权同价
《意见》原文:“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农村土地一旦被征用为工业或城市用地,产生的财富增值将是惊人的,然而,此前农民却不能从中分得应有的收益。《意见》提出同地就要同价同权,就是说,今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采取入股、出租、转让等多种方式直接参与开发经营,而不必像以前那样必须先被征为国有土地,再由地方政府出让。。
宅基地可换城镇房产
《意见》原文:“鼓励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使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能够落户城镇、转变为城镇居民。”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人到城市居住,但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农村土地没有增加,反而继续减少。最大的原因就是农民既在农村保留了宅基地,又到城市购置住宅。邵峰解释说,让农民把造好的房子推倒是不可能的,要解决好这一矛盾,只有通过价值机制让农民把在农村的住宅有偿退出,以此来换取中心镇或城市周边地区住房,使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相挂钩。据悉,目前嘉兴已在尝试两分两换试点,即用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养老保险,下一步还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