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周刊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前前后后

  1987年,邓小平同志曾把乡镇企业称作是农村改革中“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收获”,是“异军突起”。很多人只是笼统地知道乡镇企业于上世纪80年代后发展迅速,但很少了解它在发展过程中的起伏,特别是与每个阶段宏观经济的内在联系。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原副局长张毅讲述了乡镇企业发展的前前后后。
最早进入市场经济
  邓小平同志讲乡镇企业是“异军突起”,其实这支队伍长久以来都蕴藏在农民之中。建国前后一直存在的乡村手工业是其“胚胎”。1966年,毛泽东“五七”指示允许农民办工业,一些农民看到市场对商品需求那么大,就抓住了这个机会,将工农业生产一肩挑,特别是利用各种条件办起了队办工业。这是社队企业(乡镇企业的前身)的发展条件之一。第二个条件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支持。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为安置知青上山下乡所支出的经费超过100亿元,其中有一部分用于办知青工厂。一些社队还利用知青和城市的紧密关系,由他们牵线搭桥,由城市工厂帮助农村建了一些工厂。另外,197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会议提出发展“五小”工业(指小钢铁、小煤窑、小机械、小水泥、小化肥),为农业机械化创造物质基础。在这些条件下,社队企业慢慢发展起来了。
  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首次以法规的形式,肯定了社队企业在我国的政治和经济中的地位。在计划经济下,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国家统一计划,《规定》考虑到社队企业的特殊情况,决定社队企业除直接、间接纳入国家计划,按计划进行外,对未纳入计划的,允许企业“自行采购”、“自行销售”、由“买卖双方议定价格”,这就使社队企业在我国最早进入了市场经济。也可以说,社队企业实际上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试行市场经济的试点和特区。
以小挤大?
  1978年后的几年,我国工业渐渐恢复起来,但仍按计划经济运转,企业被搞得很死,加上当时财政赤字迅速增加,物价上涨,不少人认为社队企业与城市大工业争原料、争能源、争市场、争资金是导致宏观经济不佳的重要原因,要求关停社队企业。1980年底国务院一个部门还起草了《关于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的若干规定》,提出要关停并转小炼铁厂、小化肥厂、小煤窑、小家用电器厂等26类企业。1981年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这个《规定》,国务院领导指出:“不要轻易地关停。只要它能生产,商品有销路,能养活自己,就叫它搞,不要关它,停它,由市场去检验。有销路、有市场的,就能存在下去。商品没销路的,自然就进行并转。”
  1989年3月,某些单位提出“要保国营工业,坚决压乡镇工业”。当时我正在基层调研,就一边思考一边写了些文章,我的观点很鲜明,从题目就可以看出——《乡镇企业红旗还能打多久?》、《全民工业滑坡是乡镇工业的罪过吗?》、《乡镇工业是我国工业化的重要一翼》、《小企业是美的不是丑的》、《坚决压乡镇工业保不住国有企业滑坡》等。
先走出去
  乡镇企业名称,在人民公社前叫社办工业,人民公社初期叫公社工业,20世纪60年代到1984年叫社队企业,从1984年3月才开始叫乡镇企业。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我们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即中央四号文件)。其中明确界定了乡镇企业包括社(乡)队(村)举办的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过程中,决定先让乡镇企业“走出去”。当时中央领导认为乡镇企业机制灵活,又与海外广大华人联系密切,所以决定先把乡镇企业推向国际市场,接受锻炼,摸索经验。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农业部和国家经委组织了第一次乡镇企业出口商品展览会。随后,1987年12月,中央还召开了全国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确定建立“贸工农”联合出口商品基地。会后由多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乡镇企业出口创汇若干政策的规定》。为了建立乡镇企业出口基地,农业银行每年发放2亿元专项贷款,利息由财政支付。从此,把乡镇企业的出口创汇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从“三来一补”起步,逐步走向了依托外贸公司联合办企业和到国外办企业这样一条路子,可以说是外向型经济的先行者。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田毅/文 200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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