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温岭有个丈夫却在妻子患重病时提出了离婚。
家住温岭石塘镇的孙某,1995年3月与同村的姑娘毛某结为夫妻,不久,便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去年3月,毛某得了甲状腺乳头癌,久治不愈,还因长期焦虑导致精神分裂,生活无法自理。面对病妻,孙某非但不安慰照顾,反而开始冷落疏远。最后,孙某以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把照料毛某的事推给了其娘家人。
过了两个月之后,孙某一纸诉状要求离婚。法庭经审理认为,丈夫对身患重病的妻子有治疗照顾的义务,现孙某不安排照顾毛某的生活,已有违道德;起诉离婚却又提不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和理由,不予支持。
(叶长杉 张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