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A政策解读

“下乡家电”4月1日起全面开卖

  4月1日,我省将在诸暨举行“家电下乡保质量优服务讲诚信”活动启动仪式。这意味着下乡家电产品全面进入销售阶段,农民朋友在乡镇就能方便地买到财政补贴的六大类家电。
  我省属于全国第三批推广“家电下乡”的省份。从今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底,凡具有我省农业户口(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确认)的农民,在经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备案的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均可申请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目前,纳入我省“家电下乡”的产品暂定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6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空调2500元、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待商务部、财政部确定招标方式后另行下达。电脑、微波炉、电磁炉的中标企业及其产品将由下一批国家招投标产生,摩托车纳入“汽车下乡”补贴范围。
  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可凭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核实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提供的存折账户。
(吴妙丽 金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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