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湖州

渔业合作社越来越规范

  淡水渔业是湖州的传统产业。近年来,针对消费市场出现的传统家鱼销路不畅、价格回落、效益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湖州积极探索建立渔业运行新体制,改革经营机制,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社。目前,该市已有渔业专业合作社96家,为做大做强湖州水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65.33万亩,总产量22.75万吨,产值38.8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
  近年来,该市引导懂技术、善经营、能管理的各类渔业人才联合组建合作社,促进渔业经营方式转变。到2008年底,全市96家渔业专业合作社涉及社员6万余户,注册资金3222万元,养殖面积达6.5万亩。
  湖州渔业部门通过印制下发示范文本,督促合作社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盈余分配办法,健全决策议事、社务公开、农资供应、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加强对社员的培训,2008年,该市各级培训合作社骨干社员达89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湖州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百分考评标准》,建立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认定机制,每年对认定的省、市级示范性合作社开展动态监测,促进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了合作社的带动力和影响力。目前,全市已培育示范性渔业合作社省级7家、市级9家,通过市级规范化认定21家。
  为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社尽快发展壮大,湖州还加大了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奖励。凡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合作社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合作社获得国家级名牌或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著名商标及绿色食品认证的,都给予一定补助。
  下一阶段,湖州将进一步加大同类型渔业合作社的联合,扩大规模,增强实力。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登记和管理,改变“一股独大”的股份设置格局,完善入社社员的股金配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权经营机制。着力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安全化、社员知识化”,及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能力的渔业合作社。
(胡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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