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因小舅子要结婚,陈某委托梅某买了一个大烟花,送到岳父黎某家。结婚当天,黎某点燃了烟花,但烟花响了8下就“哑”了。这时黎某的堂弟小黎过去再次去点燃导火线,谁知烟花在原地突然爆炸,导致小黎眼球萎缩,构成八级伤残。
日前,法院判令梅某赔偿小黎1.9万余元。
分析:梅某受陈某委托代买烟花,应有责任购买合格的烟花。然而,梅某所买烟花二次爆炸,由此可推定质量上有问题。此外,由于梅某未索要发票,致使难以明确致害烟花的真正销售者或生产者,无法向其索赔,故应就小黎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燃放烟花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按一般人的经验,该烟花点燃后没响,已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就不宜再点燃,故小黎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任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