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岛屿被侵占、海洋资源遭掠夺、海洋环境被污染,一些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消失。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资源权益遭受了来自自然和人为的双重侵害和掠夺。如果美丽的海洋远离我们而去,那将是怎样一种悲哀。
保护海洋权益、保护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美丽——浙江海监在成长!
中国海监浙江省总队2002年4月成立,目前在全省已基本形成了1个总队本级、4个涉海市和1个保护区支队、26个县海监大队上下对应的三级执法体系。近年来,省总队以“海盾”行动为重点,共开展各类海洋执法检查13994次,检查各类用海项目7891次,查处各类海洋违法案件1534起,收缴罚款7674万元。案件涉及围(填)海造地、码头建设、海洋工程、海砂开采、海底管线、海洋倾废等各个方面,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用海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海盾”行动显威力
2006年,宁海海监大队在宁波支队的直接指导下,办结了一起罚款93.26万元大案;2007年岱山县海监大队办结了一起全省最大的案件——浙江东邦修造船有限公司非法填海案,罚款达81.7万元;2008年普陀海监大队顺利办结了一起罚款超过200万元的大案……中国海监浙江省总队自开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已查处了30多起“海盾”大案,收缴罚款达1000多万元。
列入“海盾”专项行动查处的海洋建设工程,普遍具有“两大、一高、一硬”的特点,即用海规模大、项目投资大、单位级别高、企业背景硬,在当地、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力。6年来,海洋执法人员坚持原则,依法办案,使每个违法案件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碧海”行动见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海监总队组织开展了以“碧海”行动为重点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加强了非法采砂整治、海洋工程监管、海洋倾废监察、海洋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已组织海洋环保执法检查454次,立案31件,办结20件。如去年6月,省总队组织对舟山、宁波、温州海域的采砂作业船只实施现场检查,共计航时56小时,航程385海里,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船只分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共收缴罚没款120万元。无序、无证、越界采砂的现象得到了有力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