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为我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可享受财政补贴,其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项目承办单位的融资将给予重点支持。
根据相关补贴政策规定,今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为我省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在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将得到不超过贷款担保额1%的补助,具体补助比例由省财政厅会同商务厅根据项目申请情况分类确定。信用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省财政厅、商务厅每半年组织一次补贴申报审核拨付工作,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资金审核拨付将分别于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完成。
据介绍,当前我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已准备就绪,相关信用担保机构可登录商务部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补助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申报,也可与省商务厅整规处联系、咨询。 (沈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