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日前出台政策,从今年起,该县母猪存栏20头以上、商品猪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生猪粪便将进行定点收集,以切实提高规模养殖生猪排泄物治理效果,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据悉,这项政策将率先在该县黄坦镇实施。符合条件的养猪户,改建扩建栏舍,必须采用排泄物干湿分离工艺;对栏舍实施干湿分离改建的,经验收合格,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000元至2万元。
规模养殖场生猪粪便由养殖户负责每天清扫收集,堆放在机耕路可通行的固定地点,由文成县农业开发总公司黄坦猪粪收集处理中心收购,收购价每吨暂定200元,县财政按季度直接发放给养殖户。
规模养殖场生猪粪便收集量与养殖规模挂钩,母猪、商品猪按每头每天1.5公斤以上计算,仔猪按每头每天0.5公斤以上计算。养殖场连续1个月不能按标准累计收集猪粪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将受到罚款、关闭等处罚。 (蒋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