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这部法律改变我们什么

《侵权责任法》本月实施

  本月起,《侵权责任法》开始施行了。这部被法学界称为“维权圣经”的法律,因与百姓日常生活中看病治疗、交通事故、高空坠物、产品质量损害、网络诽谤等生活万象都息息相关,必将很快直接影响百姓的法律生活。下面我们特为读者举几个典型案例来解读这部法律。
过度检查 属于医疗损害侵权
  案例:刘先生今年42岁,最近经医院初步诊断得了肺炎,但刘先生发现他的检查项目多达70项,其中还包括了性病、艾滋病检测等。对此,刘先生表示很气愤。
  解读:“过度检查”往往是对患者知情权的侵犯,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过度检查”并未对患者的人身造成损害,仅是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患者可先确定其中以医疗诊疗规范为标准的正常治疗费用,明显超过部分视为不合理费用,可要求赔偿;如果“过度检查”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医疗机构都应赔偿。
  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63条规定: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缺陷产品侵权 适用惩罚性赔偿
  案例:今年3月初,湖北武汉工业学院教授何东平称,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300万吨。“地沟油”对人们的肠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
  同在3月,丰田汽车发现质量问题并被召回后,3月29日下午,丰田公司在杭州承诺,对今年召回的RAV4汽车车主补偿经济损失。
  解读:餐馆明知是“地沟油”却仍然端上桌,如果消费者发现并诉诸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7条的规定,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比如一顿饭吃了100元,消费者可以索赔1万元甚至10万元,而不仅仅是双倍赔偿。
  所以说,丰田公司赶在7月1日之前积极处理召回事件也是十分明智的,如果《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消费者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丰田公司可能面临天价索赔。
  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高空抛物 邻里可能“连坐”
  案例:一日清早,张某出门上班,路上突然被楼上坠落的一个烟灰缸砸中头部,血流不止,花去医疗费两万余元。张某被烟灰缸击中之时,正值清晨时分,又没有目击证人,无法获知肇事者线索。
  解读:当前,“高楼坠物”造成楼下路人伤亡的案例较多。《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就该类纠纷,法院审法不一:有的基于公平原则由受害人和业主们各自分担损害后果;有的由可能造成损害的部分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明确规定,高空抛物,邻里要“连坐”。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谁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保护受害人,只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们共同承担补偿责任了。但是,如果住户能证明自己当时并不在场或者住宅内不可能出现加害物等事项,则可免责。
  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朱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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