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阶梯电价兼顾城乡差距

  国家发改委日前就《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近日详解了阶梯电价如何兼顾家庭城乡差距。
  曹长庆表示,国家发改委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
  如何保障公平,是这次阶梯电价方案设计中重点考虑的问题。我国居民用电城乡和地区差异较大。此次阶梯电价方案中,在解决电量分档标准地区差异问题上,没有用国际上常用的按户均用电量的方法,取而代之的是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电量标准:各省(区、市)按照覆盖70%到80%户均月用电量来确定第一档分档标准。
  至于城乡差别问题,曹长庆表示,用平均覆盖率方法来确定分档标准,农村居民将因此受益,这体现了中央“以城补乡”的要求,是电价政策对农村居民用户的倾斜和照顾。当前农村居民用电量低于城市的情况,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暂时性现象,不能把它视为天经地义的结果。
(摘自《经济参考报》 任芳 江国成/文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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