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年关临近,侵财案件高发

警方提醒注意防范

  “根据往年的发案形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会产生节前‘捞一笔’回家过年的想法,这可能导致各类侵财性案件高发。”日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群众:年关来临,小心防范“两抢”、盗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的发生。
“两抢(抢劫、抢夺)”案
  案例:1.抢劫。上月21日零时40分许,丁女士经过杭州萧山区城厢街道某幼儿园门口时,被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按倒在地上,抢走单肩包一只。
  2.抢夺。上月24日20时41分,2名嫌疑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来到湖州市南浔区叶某经营的便利店,以买东西换零钱为名试图抢夺其店内的钱财,后被叶某及时发现,2名男子被附近群众制服。
  警方分析:①发案时间,抢夺案发案时间不定,而抢劫案则多发于夜晚,集中在21时至第二天凌晨2时许;②发案地点,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均有可能发生,一般是较为偏僻、照明条件相对较差的路段或是便于逃跑的路段;③选择对象,抢夺案的对象主要为反抗能力较差的单身女性或老人,抢劫案的对象则比较复杂,男女均有,近期发生多起抢劫机动车车主案件;④选择物品,主要是包、现金、手机、金耳环等;⑤作案方式,抢夺案主要有飞车抢夺和徒步抢夺,抢劫案则多为拦路抢劫和入室抢劫,拦路抢劫作案手段多采用持刀、捂嘴、暴力胁迫等,2人以上作案。
盗窃案
  案例:1.入室盗窃。上月28日6时许,受害人吴先生在金华市区家睡觉时,突然发现有人在其房间内活动。他的第一反应是家里进贼了,于是赶紧追出去,但还是被开着一辆轿车的小偷跑掉了。检查后,吴先生发现皮包内的4000元现金被盗。
  2.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上月24日7时,杭州余杭公安分局巡防大队队员通过近两天的跟踪守候,在某宾馆附近抓获盗窃电动自行车嫌疑人付某、姜某,并当场缴获电动自行车一辆。经审查,嫌疑人交代了他们在该区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及电瓶的经过。
  警方分析:入室盗窃案:①发案时间,全天候发案,对于居民住宅、农民房,嫌疑人利用白天家中人员上班或是深夜全家人熟睡之际进行盗窃,对于办公室等则多是利用工作人员下班或是假期办公室无人时进行盗窃;②发案地点,主要集中在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式住宅区或开放式小区、人口居住较混乱的私房或者出租屋、农村等;③选择物品,入室后,主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电脑、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④作案手段,爬水管、爬窗、技术开锁(口香糖、插片、钥匙开锁)、撬防盗门、撬木门等。
  盗窃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案:从已发生的案件情况来看,盗窃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案主要以盗窃电动车为主,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随处可见,因此该类案件发生时间不定,随时会发生,发案的范围也较广,且嫌疑人利用工具能在短时间内撬砸车锁或是捅开车锁芯进行盗窃。
诈骗案
  案例:1.兜售诈骗。上月23日,受害人潘某在杭州下沙高教区步行时,一男子走到他面前问要不要买手机,并拿出一只高档手机,说800元卖给潘某。经讨价还价后,双方以440元成交,潘某将440元给那男子,对方驾摩托车即离开,潘某这时才发现手机是模型。
  2.电信网络诈骗。上月19日,受害人倪某通过墙上贴的广告,看见一则出售二手助动车的信息,后按照联系电话打给对方,并按照要求汇款1200元。钱汇出后再也无法打通电话。
  警方分析:街面诈骗案:①作案形式,现如今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使人屡屡上当,其主要形式有丢钱捡钱、假金元宝、神医治病消灾、有亲戚可以购买到火车票等;②发案时间,白天是街面诈骗案件的重点时段;③发案地点,车站、菜场、邮局、银行是犯罪分子的主要活动点;④作案特点,结伙作案、虚构事实。
  从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来看,“电信诈骗”案件将呈增加趋势,近期嫌疑人冒充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工作人员以发传票为由(为“电话欠费”诈骗的升级版)诈骗较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注意门户安全,晚上休息前要仔细检查门窗特别是卫生间、厨房等部位的窗户是否安全锁闭,贵重物品应妥善放置保管,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两抢”案件,要减少单独外出的机会,尽量在人多的路边行走,遇有人搭讪应提高警惕,切勿盲目搭乘他人车辆;警惕各种形式的诈骗,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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