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矿工、“蜘蛛人”,到质检员,农民工李书志进城务工的路一直是朝上走的。然而,一场大火改变了他人生的走向,令这个“只有职责,没有实权”的质检员获刑两年半。
2010年11月18日,已在看守所熬了一年零4个月的李书志终于等到了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书志作为质检员,在未取得天匠公司挤塑板的检测报告与合格证的情况下,仍允许施工使用,且在施工中未对天匠公司的挤塑板进行检测。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B标着火后,从火灾现场提取到中山盛兴公司供应并使用的挤塑板,经检验燃烧性能均未达到B2级。作为直接责任人员,李书志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离职半年的李书志被牵扯进来
2001年,经人介绍,27岁的李书志进入中山市盛兴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高空作业,也即所谓的“蜘蛛人”。这样艰险的工作李书志干了5年。直到2006年12月,他被调到该公司央视B标项目部任安检员,半年之后,他自学考到了质检员资格证,又兼职成为该部的质检员。
2008年8月,李书志跳槽到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从事玻璃幕墙清洗工作。那时,央视新址的施工已接近尾声。按照央视原来的计划,将于2010年搬入新址办公。没有人想到,2009年2月9日,元宵节,这里会发生一场震惊全国的大火,而且,会把已离职半年的李书志牵扯进来。
据媒体报道,火灾后第四天,央视内部发布的调查结论称,大楼保温层材料燃烧后过火极快,瞬间从北配楼顶部蔓延到整个大楼。而盛兴公司就是保温材料的施工方,当时的质检员正是李书志。
2009年7月10日,李书志在北京通州租住的家中被警方带走,一个多月后被正式批捕。与他同时被捕的还有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及项目经理谷显树。
一个有职无权的质检员
李书志出生在湖北麻城顺河镇顺河集村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因为家里穷,李书志放弃了高考。1990年初,他带着弟弟进城打工。
1994年,刚满20岁的李书志到山西的一家煤矿当了一名矿工。这段经历让李书志记忆犹新。虽然后来吊在几十米高空当“蜘蛛人”也不是美差,但他觉得比暗无天日的煤井好得多。因此,到盛兴公司后,他极为珍惜这个机会,比其他工人更努力和用心。2006年6月,他拿到专职安全员资格证。自此之后,他每天都会检查工友们的安全措施,总重复一句话:“安全第一,不为自己也要想想老婆孩子。”
成为安全员之后,李书志并不满足。2007年7月,他又通过考试,拿到了北京市建委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被公司口头任命为质检员后,李书志便开始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查看所有进场材料是否有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事实上,质检员工作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公司也没有为质检员配置专业的检测设备。李书志唯一能做的,就是检查厂家的检测报告与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
不过,好学的李书志到书店买了三四本关于玻璃幕墙施工规范的书籍。对于进场的原材料,除了检查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他还会按书籍上的国家标准检查施工质量。即便如此,李书志数次向老婆抱怨过这个职位处境的尴尬与危险。
送货一般都是晚上,只能由仓库管理员和项目部的施工员负责收货。李书志往往在第二天上班后才进行检查。若发现没有合格证,他便会找到项目经理谷显树,后者常说由他来处理。
中国的施工项目往往都是内部承包,项目经理就是包工头。工人对于包工头,几乎不敢违背,否则便可能白辛苦一场。李书志明白,自己的职位形同虚设,公司从没有对他的工作职责提出明确规定,也没有给予他任何权力。唯一的要求是:配合好项目工作。
早在2007年7月,李书志就发现,施工中使用的一批挤塑板与原来使用过的产品有明显差异。另一个问题是,因工期紧,进货后没人通知李书志,这批未经检验的材料便直接上墙了。
他的声音被湮没了
一审庭审时,李书志称,他向谷显树汇报了这一情况,可总包方和监理方最终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施工继续进行。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在2007年5月,北京市质监局曾到央视新址工地抽检,就检测出盛兴公司从华能公司采购的保温板燃烧性能不达标。盛兴公司在随后向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告还隐瞒了从华能公司另外采购4000余平方米保温板并用于央视项目工程的事实。之后,盛兴公司又擅自变更供货厂家,违规购进北京天匠建材有限公司的保温板,这批产品不仅燃烧性能不达标,而且是无标识、无合格证、无产品检测报告的三无产品。
2010年8月31日,36岁的李书志站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他在公司7年,时刻唯领导是从,即便兼任质检员,也没有任何权力。当发现产品不合格多次向领导反映时,他的声音被湮没在赶工期轰鸣的机器声中。
(摘自《民主与法制时报》刘京/文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