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人水和谐,从我做起

我省水域保护成效明显

  □见习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我们呼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制止各种侵占和破坏水域的行为。”4月29日上午,杭州市钱江新城的“城市阳台”上彩旗飘扬,由省水利厅主办的《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施行五周年纪念活动暨水域保护青年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志愿者代表宣读了水域保护志愿者倡议书,并举行沿钱塘江行走活动,呼吁大家从自己做起,关注水域的可持续利用。
  我省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但由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目前水域面积已不足“一分”。为此,2006年5月1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办法》,将水域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办法》实施五年来,有效推进了我省河湖管理的规范性和制度化管理水平,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分类管理和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规定非基础设施建设一律不得占用重要水域,较好地解决了水域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据统计,自《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审批涉河建设项目6000余个,绝大多数的涉河项目都做到水域占补平衡,部分做不到占补平衡的,也缴纳了占用水域补偿费,并实现专款专用,有效保护了水域。
  据悉,从4月25日起至10月31日,全省将陆续开展宣传咨询日、开辟《办法》宣传栏等活动,进一步贯彻《办法》落实,提高全社会对水域管理和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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