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新闻出版总署就教辅材料出版下发通知,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将被总署全部召回销毁。《通知》要求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严禁出版单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要在每年春季和秋季,组织对本地市场上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新闻出版总署每年组织一次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抽样检查,检查结果均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全部召回销毁。
据新闻出版总署透露,总署正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摘自《北京青年报》朱玲/文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