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是无论患者
还是医院皆最不愿面对的
难题,最终结果往往成为一
场没有赢家的“负和博弈”。
为进一步探寻化解医患纠
纷的解决之道,上海引入了
人民调解,提供化解纠纷的
第三方平台。截至去年底,
全市15个区县成功调解医
患纠纷1637件,涉及金额
4547万元。
今年6月,上海市政府
发布《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
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
规定各区县的医患纠纷人
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医患
纠纷的实施机构。受案范围
为患方索赔金额超过3万
元并同意人民调解的、医患
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
论索赔金额大小)。实行调
解属地化原则,无论是市级还是区级医院发生的纠纷,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均纳入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
目前,上海市、区(县)两级都已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区(县)司法局,配备人民调解员114名。这些人民调解员多数来自退休医务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具有一定的医学和法律专业知识且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此外,还组建了由医学、法学、心理学等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906人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
(摘自《人民日报》 王有佳/文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