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新型主体为现代农业注入新活力

  □见习记者 姚力丹【缩影】 这几天,海宁兴盛果蔬专业合作社一派忙碌景象,一箱箱包装精美、印有“秀水湖”商标的梨被不断运往外地。“我们的梨在福建、广东很受欢迎,不少客户都认准这个品牌购买,每公斤要比其他品牌的贵一元多”。合作社负责人姚季良告诉记者,自从合作社实行统一栽培管理、分级包装销售后,不但大大提高了产品品质,还有了定价权,现在合作社已吸引了100多户农户入社。
  在现代农业发展浪潮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我省农业的中坚力量,他们引领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带领着农户们增收致富。同时,现代农业发展的无限活力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前来“淘金”。
  在宁波鄞州区石碶街道横涨村的公路旁,有一片近千亩的水稻田长势喜人,而这片田的“主人”就是宁波洛兹服装集团。据负责土地开发的洛兹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洛兹集团已计划投资5000万元,在这里建设一个规模1000亩,以精品水稻、蔬菜生产为主的农业产业示范园。据悉,仅去年鄞州区就有多家民营企业投入巨资发展精品蔬菜和农博园项目,总额超亿元,创历年之最。
【解读】《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省经营体制将不断完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成长,规模化加快推进。到2015年,我省将新培育规范化专业合作社1000家,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2000家,农户入社率达到40%;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600家,联接省内外基地2500万亩,农产品加工率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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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这一目标,规划要求,未来5年我省将广泛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扶优、扶强、扶大”为方向,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发展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继续鼓励各类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走向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联合会,深入推进专业合作社以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体制、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组织生产、统一服务、产品销售、对外联结等功能。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参与“两区”建设,建立农产品基地,发展订单生产,改造加工技术,开展连锁品牌经营,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组织农产品加工出口。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走出去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拓展外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我省还将办好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有效引进园区内外资本、技术等要素进园入区,不断提升建设水平。继续落实农业种养专业免费就读政策,支持大学生从事农业自主创业或到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就业,着力培育一批规模经营户、科技示范户、营销专业户,力争5年培训新型农民20万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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