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湖北一高校规定吸烟者不得定为贫困生

  湖北经济学院今年规定,凡是有吸烟和高档消费等行为者均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
  据悉,家庭经济困难者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获得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资格。去年,该校获得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有4800多名,每人额度从2000元到5000元不等。
  该校在今年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中规定,凡是有“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高档消费现象”等情形之一的,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
(摘自《长江日报》 朱建华/文201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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