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畜牧兽医

丽水病害动物无害化监管有章可循

  为进一步加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丽水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了无害化处理相关职责和信息互通制度,明确了商务、工商、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监管职责。《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动物养殖、诊疗等场所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管,以及其他相关场所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
  水域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违法弃置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组织打捞,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或政府指定的深埋处理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违法弃置在城区范围内其他公共场所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组织清理,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或政府指定的深埋处理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公安部门负责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屠宰、加工、储存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和运行以及财政补贴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
  环保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违法弃置在城区以外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组织清理,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或政府指定的深埋处理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程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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