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招
发展域外农业既可以解决我省土地资源匮乏和资金出路问题,又能解决省内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就业和脱贫致富问题,还能帮助主产区开发资源,增加产地经济收入,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和谐发展、经济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前段时间,笔者通过调查得知,乐清人通过亲戚带亲戚、朋友带朋友等方式,在云南省种植西瓜3万亩以上、香蕉1万亩以上、石斛2000亩以上、葡萄1万亩以上、甘蔗3000亩以上。其中,在云南西双版纳州种西瓜的乐清农民就有1000多人,种植面积达2万亩。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乐清农民在云南发展域外农业普遍面临几个问题:一是地租畸高,成本不断上升。地租从原来的每亩500元上升到2010年的1500元,现在甚至高达2200-3000元。用工价格也从2-3年前的25元/工涨到75元/工,熟练工如甘蔗砍工达到100元/工。同时,化肥、农药、地膜等农资成本不断上涨。如种植葡萄,原来每亩500元的肥料、农药费用,现在上升到每亩1000元,人工成本也从每亩1000元上升到2000元。二是投资大,融资比较困难。如种植葡萄,以种苗每株1元、水泥桩每棵40元、铁丝每公斤12元、底肥每亩500元计算,仅这4项每亩的投资就在5500元以上。种植铁皮石斛需要搭建钢架大棚,投资则更大,每亩需6万-10万元。因乐清人在云南从事农业生产,享受不到乐清和云南两地的惠农政策,也很难从银行贷到高数额低利率的资金。三是自然灾害较多,风险较大。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经营管理人员缺乏。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发展域外农业,须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加强培训,提高经营者整体素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走出去”农民的技术培训及农技推广服务,在春节或农闲期间分期、分批、分行业举办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尤其是合同法)、绿色证书、市场营销和投资风险等方面的培训班,也可在各个生产阶段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派技术人员,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帮助“走出去”农民推广新品种,掌握新技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鼓励“走出去”农民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树立“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如建好、加固温室大棚,夯实给水、排水设施,添置防汛抗旱设备等;及时关注气象预报,提早采取应对措施;加强病虫害防治,增强自身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惠农政策,如参加当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强风险保障机制。设立域外农业意外损失救助基金,对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域外农业经营者给予适当的救灾补助。
积极组建产业协会。有关部门要帮助“走出去”农民比较集中的域外农业产地,组建产业协会,并将其纳入经济实力较强的商会管理范围之内,帮助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搭建沟通和联系的渠道,在老乡之间搭建互相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为乡亲们提供政策、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服务,促进共同发展;当受到当地人排挤或不法分子侵害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走出去”农民权益;当遭受自然灾害时,可组织生产自救和救灾慰问。
政府要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出台扶持政策,让域外农业经营者能享受省内的惠农政策。对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的域外农业者,给予20%-30%的补助;对“走出去”的农业带头人和建立生产基地或销售渠道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要加强信息服务,使域外农业经营者及时了解情况,明确发展方向,少走弯路。要加强金融服务,鼓励和吸收工商资本进入域外农业,金融部门要加强对域外农业的贷款扶持力度,解决域外农业融资难问题。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对“走出去”农民跟踪了解,实行动态管理,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作者单位:乐清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