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去年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城镇

“十二五”,我省将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3月19日,2011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了我省2011年度残疾人生存状况和“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目标。
  2011年省残联、省统计局对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765个乡镇(街道)1615个村(社区)的16118名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17个指标的监测,2011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75.3%,比上年度提高了3.4个百分点。
  据介绍,我省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度浙江省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501元,比上年度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增长3.5%;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为9210元,比上年度增长20.7%,扣除价格因素后增长14.3%。城市残疾人人均住房面积为32.3平方米,农村为44.4平方米。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方面,2011年农村残疾人新农合的参保比例达到了93.3%,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1.9%。
  从监测数据来看,我省残疾人家庭电话、彩电拥有率都在普遍上升。农村每百户残疾人家庭彩电拥有量由2007年的59.8台提高到了2011年的113.0台,而城镇家庭彩电拥有量则由2007年的90.1台上升到了2011年的137.0台。“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将达到80%以上。省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残疾人一直以来都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实现共享小康目标任重而道远,省残联将围绕“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目标,切实抓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不断提升全省残疾人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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