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骂人也会惹官司

  在农村,村民之间难免会因各类纠纷发生争吵。有人认为,村民之间骂两句是无关紧要的事,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有时骂人也会惹出官司。
  平阳的赵某与王某同为村村民,两人之间素有不睦。2011年3月11日下午4时许,王某来到赵某打工的橡胶厂门口,用污辱性语言对原告进行谩骂,宣称原告勾引自己的丈夫,引来多人围观。赵某遂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调解未果,赵某于2011年10月4日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礼道歉。
  评析: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禁止他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被告王某在公开场合用污辱性语言谩骂原告赵某,并散布虚假信息贬低原告人格,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赵某赔礼道歉,其内容须经法院审定并张贴于在橡胶厂门前。若被告逾期不执行,法院将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布,其费用由被告负担。同时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500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在此,笔者想提醒广大农村朋友,当前我国正在下大力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倡导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村民之间有了矛盾不可怕,可以通过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及时化解,切不可去骂街,侵犯他人名誉权,骂人可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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