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浙江气象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本月起实施

“十二五”,短期天气预报准确率将达90%

  本报讯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已于4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我省是全国气象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干旱、大雾、冷害等时有发生。
  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登陆我国大陆的7个超强台风中,就有4个在我省登陆。近5年来,每年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4.4个,与历史平均水平相比,增加了37.5%;夏季高温干旱、雷电等灾害天气,也有增多趋势,近5年来高温天数,比常年增加了20%,全省因雷击灾害共造成300余人伤亡。《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就是针对我省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从制度层面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办法》规定,气象灾害监测要建立跨部门气象观测站网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机制,逐步构建国土、海洋、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联合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全省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0%以上,短期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5%(目前为85%左右),短期气候预测水平提高3%-5%,争取实现短时(12小时)短期(1-3天)预报精细到乡镇,中期(4-10天)预报精细到县域,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达到20—30分钟,并争取在“十二五”末,全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3%以上。
赵小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