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补贴力度需加大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近日,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的2012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说,近几年,我国的农业补贴从无到有,逐步完善,补贴数量一直在增加,补贴范围也在扩大,为促进农业发展作出了不小贡献。但也应该看到农业补贴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增加的量不够。现在农业补贴加在一起有20多项,虽然项目多,但数量不大,不足以弥补相关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其次,补贴不及时。今年石油价格上涨,要到明年以后才能兑现,效率低下。第三,补贴政策不规范。农民不知道补贴了什么,补贴的效益逐渐弱化。
对此,今后国家应在进一步增加农业补贴总量,扩大补贴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补贴的政策,特别是把主产区的农业补贴固定下来,大幅度增加农业公共服务的支出,增加农业公共产品,用农业公共服务的支出,来替代本来不应该由农民承担的公共服务方面的成本。
土地闲置缘于法令闲置
——《中国青年报》载文说,今后,如果开发商“囤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近日,国土部公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据媒体披露,2010年,被列入国土部闲置土地“黑名单”的土地闲置面积约为9772公顷,合同总价款约2560947万元。其实,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1999年4月28日发布并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1999年版)的修订稿,1999年版也有类似规定。既然法令早有规定,可为何仍有大量土地被闲置呢?究其原因是有关法令被“闲置”了,上面说归说,下面做归做。
如今,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即将实施,但愿新法令别再被闲置。否则,再修订多少遍,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