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村里的土地,填上塘渣推平后当成堆场出租。杭州郊区农民陈某在收获不菲租金的同时,导致了17亩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达三级。近日,陈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6岁的陈某没有固定职业。2008年底,他听说租用土地再出租可以赚取不少差价,于是从余杭某村租用了21亩土地,并签订了租地协议,约定租期为6年,前3年租金每年9万,后3年每年9.9万元。
这21亩土地由四块地组成,其中两块地大约有4.5亩,已经被填上了塘渣,另外两块地则是荒地。陈某租用土地后,将已经填上塘渣的两块地以每亩每年3万元的价格租给了收废铁的人,获得了不菲的收益。
两块荒地有近17亩,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看着大片荒地,陈某觉得不用实在太可惜了。陈某看到地边上就有一个木材市场,认为如填上塘渣应该可以马上利用。2010年9月,陈某在荒地上填了大量塘渣,并在次月就租出去给他人堆放木材。
2011年年底,余杭区国土部门接到举报,对这两块土地的使用性质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查。最后认定,其中近17亩土地为耕地及一般农用地,陈某擅自将这些耕地填上塘渣,导致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达到三级,已无法清理再利用为耕地,陈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分析:目前,不少农民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自己租用了村里的土地,就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怎么创收都行。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从村里租用的土地很多都有其自身的土地使用性质,不能随意改变用途。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