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   近日,媒体曝光安徽三义镇政府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债主刘梦夫先后向蒙城县及亳州市法院起诉。2011年,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镇政府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欠款21.5248万元及利息。随后,双方却“达成和解”:首次偿还14059元,余款按每年3万元“分期还清”。照此计算,刘梦夫于2019年才能拿到全部欠款。
    (摘自《每日新报》 吴之如/作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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