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春节等4个节日小车免收过路费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在今年“两会”上提出的关于春节等大型节日期间免收过路费的建议,日前已得到交通运输部的回复,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获国务院同意。
  实施方案中指出,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 (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 (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据人民网 龙在宇/文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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