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人社部拟调整小微企业社保缴费基数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近日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我们为了鼓励他们的发展,解决他们的困难,减轻他们的负担,也考虑在缴费基数上可以做出一些调整,使他们在选择上更具弹性。”
  从目前情况看,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五项社保缴费加起来,企业缴费率超过3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为员工发出了10000元的工资,另外还要为员工缴纳超过3000元的社保费用。
  通过减免社保缴费来减轻企业负担的做法早有先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人社部曾经实施了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措施,允许困难中小企业暂缓缴纳或减征社会保险费,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
  世界银行社保专家王德文认为,考虑到中国企业社保缴费率确实较高,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扩大社保覆盖面有积极作用。他同时表示,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不应作为一个短期的政策行为,而应与社保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措施来执行,这也有利于企业对未来支出有稳定的预期。
  但有部分专家不赞成通过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来减轻企业负担的做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保学者李珍认为,这样的做法其实是让社保承担了它本不应该承担的重担,是牺牲了社保来帮扶企业,而帮扶企业本来应该是政府的责任。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王羚/文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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