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个别地方出现投机性“炒林”苗头

严防买断林地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最新调查,目前,一些大企业、大财团和经营大户已经把目光盯上农民刚刚承包的林地,个别地方出现了投机性投资“炒林”的苗头。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项目中存在强迫农民流转、暗箱操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炒林”大多是短期行为,追求的是资本增值,这有可能给林业未来发展埋下隐患。据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刘畅去年进行的“关于林改后的木材生产流通问题研究”的调研,一些地方“农民失地”、“农村返贫”、“农民林权被悄悄流转、架空”、“扯不清的林权纠纷”和“以低产林改造为名破坏森林”的事件屡屡发生。
  “少数农民或因为经济拮据,或因为经营困难,开始低价变卖林地,手中的林地还没捂热就流转了出去。”9月25日,在辽宁本溪召开的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暨林下经济现场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说,“这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失去了意义”。
  赵树丛表示,林地是林农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要“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引发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他说,对于农民自己经营确有困难的,可以鼓励农民通过互换、租赁、入股等方式经营,避免通过买断等方式流转林地。
  记者注意到,对于林地的流转,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原则是“规范”。林地林木作为生产要素交给农民之后,在进入市场配置的过程中,必须确保交易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维护各个市场主体公正、平等的权益。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林业流转、插手过多的现象,赵树丛明确表示:“不能盲目追求流转的指标,这是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无关干部的政绩。各地要加强林权管理,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和林权交易中心,搭建统一的流转平台,规范林权流转行为,确保国家生态不受破坏、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章轲/文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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