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地上修筑道路,用于运输矿产品,这属于破坏林地的行为,矿主因此收到罚单。近日,邱某因违反我国《森林法》,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武义县林业局罚款2万余元。
邱某在武义县开发矿藏。前段时间,有人向武义县林业局举报,称邱某擅自在山上修筑运矿机耕路,破坏了林地。
武义县林业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发现举报内容属实。武义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说,根据有关规定,确实需要在林地上进行开发的,需到林业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核准证》,再到国土部门办理有关开发手续。然而,邱某并未办理《林地使用核准证》。
经查,从2010年开始,邱某陆续在山上开挖林地,修筑机耕路,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林业部门认为,邱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森林法》。11月27日,武义县林业局对邱某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余元,并责令邱某恢复被破坏的林地。 陈锦 包申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