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一人4户”凸显户籍管理漏洞

  陕西省神木县“房姐”至少有4个户口,除了此前被曝光的2个户口,龚爱爱还有2个户口,分别在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和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户名均为龚爱爱。
  正当舆论还在为最近频繁曝出的“房”氏家族“假户口”现象议论纷纷之时,陕西“房姐”再次刷新“多户口纪录”,相比此前“房妹”一家的“一人双户”,“房姐”这“一人4户”的“神奇”之处,更体现在其“质量”上。
  从媒体调查的“房姐”户籍信息中不难发现,她的4个户口不仅对应4个户籍、4个不同身份证号,而且跨越了3个省 (市)——两个属山西,一个属陕西,一个属北京。众所周知,依据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一个公民不仅只能拥有一个户籍,而且身份证号也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代码”,这也就是说,即使迁移户籍,身份证号也不可改变。这种制度背景下,同时拥有4个户籍和身份证号,是多么“神奇”。
  毫无疑问,“房姐”的“一人4户”问题,应该也必须得到彻查。同时,为“一人4户”大开方便之门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样也必须被彻查。很明显,在现行手续极为繁琐严格、必须层层把关的户籍管理制度下,极其荒诞的“一人4户”现象依然能产生,绝不可能仅仅只是一种“疏忽”,只能是玩忽职守渎职或者是腐败交易的结果。“一人双户”、“一人4户”,面对最近户籍领域内密集曝出的这些乱象,除了呼吁对具体案件的彻查之外,我们显然还应进一步对户籍管理本身进行检讨反思。向来以严格甚至严苛著称的户籍管理制度,何以在一些特殊人物那里,竟然形同虚设?导致这一切的,除了少数违法人员的个人原因外,是否还存在更深刻的制度原因,比如,户籍立法严重滞后,至今实行的仍是50多年未修订的《户口登记条例》,户籍管理的权利保障属性太弱、权力管制色彩太强等等。
(摘自《法制日报》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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