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有力度 安全有保障

2012年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趋好

  □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俞廷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已成为当下社会炙手可热的焦点。刚刚过去的2012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完善监管措施,控风险、保安全、建机制、促发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总体可控趋好,有效保障了民生。
强化监管,安全水平稳中向好
  这一年,我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被纳入“平安浙江”考核体系,19个县(市、区)获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称号,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级示范县综合评价。全省共申报创建餐饮安全示范县(市、区)15个、示范街65条、示范单位493家,2个县(市、区)被纳入国家餐饮安全示范县遴选范围。
  这一年,日常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我省在国内率先出台了《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指导原则》,首推疫苗等低温冷藏药品全程冷链监管系统。全省共获新版药品GMP证书76张,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品种抽验实现全覆盖,合格率达99.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推进,1901家餐饮单位被评为A级单位。全省共完成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1115起。对省内14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3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完成药品监督检查和抽验4.63万家、147.7万批次,覆盖面达96.8%。全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9.2%、91.6%、92.9%、91%。
  这一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电子监管等项目纳入省政府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出台《全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下拨3655万项目经费,加强市县检验检测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各地检验能力和水平。
有力应对,化危为机推动产业转型
  2012年,药用胶囊铬超标事件被曝光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从快从严查处违法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事件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
  事件发生后,迅速对全省63家胶囊生产企业、3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107家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验,依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处置措施。全面清理流通市场,停销封存胶囊剂药品177万盒,没收销毁不合格胶囊剂药品246.9万粒。同时,严厉查办违法企业,立案查处药用胶囊生产企业19家,其中吊销生产许可证10家;销毁不合格明胶和吊证企业胶囊产品150余吨,立案查处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6家。
  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化危为机,大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企业专职质检员、驻厂监督员、“批批检”等质量管控措施,2012年5月1日后,我省生产的药用明胶、胶囊、胶囊剂药品全部合格。稳妥推进企业安全评估复产,支持新昌县建设胶囊产业平台,2012年新昌县30家复产胶囊企业产值增长17%,利润增长42%。
消除隐患,安全整治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我省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和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打假治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全系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逐项清理整治,全面整治发现的237个突出问题。一年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55起,涉案金额1.7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5个,销毁假劣药械1.7万批次。
  我省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健全了高风险产品原辅料备案、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在线监管、药店经营保健食品规范管理、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用等级评定公示等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提升服务,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坚持以服务提升监管水平,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助推发展、保障安全”大走访等专题活动。千名干部进企业解难题,围绕重点培育的7个生物医药园区、42家医药企业、27个新药产品,扎实开展“一区一策”、“一企一策”组团式服务,制定了下放审批权限、开辟绿色通道、现场帮扶指导等10项重点措施。万名药师进村送服务,开展“科学饮食、安全用药”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食品药品稽查员制度,增强稽查执法合力,确保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省从医药大省向医药强省转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