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了

  □本报记者 袁卫
  本报讯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和省粮食局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我省2013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通知明确,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政府委托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收购用于储备等政策性用粮时,将按最低收购价收购,以保障粮农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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